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网约车公司审批做到减程序减要件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实习生杨芳莉杨楠)《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指出,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的方式,力争做到减程序、减要件,加快审批步伐。
《意见》指出,加快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结合实际,把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作为破解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关键抓手,对于现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仍实行有偿使用或变相实行有偿使用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遗留问题;2016年8月以后新增出租车一律按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的要求规范,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与此规定不符的要抓紧整改,并于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意见》明确,进一步优化出租车经营审批服务。坚决破除出租车经营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结合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证明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的方式,力争做到减程序、减要件,加快审批步伐。鼓励车辆少、规模小、管理成本高的出租车企业抱团发展,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团化公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出租汽车行业知名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意见》指出,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结合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保等因素,合理调节巡游车、网约车供需关系。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运力规模评估,使运力规模与当地市场需求相适应。引导巡游车与网约车良性竞争。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公司、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汽车承包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工会等组织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关怀帮助,督促企业改善驾驶员工作和行车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驾驶员权益。
《意见》指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实施“畅通工程”与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完善道路网络,增加配套设施,为出租汽车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将出租汽车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畴,加大用地保障和财政扶持。在机场、车站、码头、景点、宾馆、商场等客流集散地按规定设立一定数量的出租汽车停靠站,并免费向出租汽车开放,更好地满足乘客便捷出行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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