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缴问答】工会经费来源有哪几项
答:《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
《甘肃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机关、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并由本级财政按季直接划拨给同级地方总工会。工会因经费不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同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给予补助。”第三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房屋、场地和设施等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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