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30城下雨仍内涝 海绵城市建设为何这么难?
8月1日-2日,河南郑州市区出现大到暴雨,个别站点大暴雨,市区多处出现内涝。不少市民感慨,一场暴雨让郑州变成了“东方水城”:“终于知道为什么很多路都叫航海路、长江路、黄河路了,逢雨必淹啊。”还有市民吐槽:“这块大海绵,吸水不沾弦(当地方言,不靠谱的意思)”。
“大海绵”,指的是郑州于2016年入选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而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要建设得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当时,郑州对其城区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50年一遇,其他规划区为20年一遇。此后,郑州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根据《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该市至2020年建设海绵城市项目总投资将达到534.8亿元。
虽然愿景很好、投资甚巨,但在许多市民的直观感受中,每逢大暴雨总是会出现内涝,“海绵”城市效果似乎还很难实现。而这也是全国许多试点建设海绵城市的地方都曾出现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0月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但根据许多试点城市的实际情况,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许多项目,还是很容易出现内涝,这是为什么?海绵城市的目标真的难以实现吗?
让城市不再“看海”
“下水道是一座城市的良心”,北京市民胡立善一直深信这句话。根据他的观察,北京这座城市下水道比较好的地方,就在他上班的亦庄。
2018年7月中旬,一场大暴雨降临北京。众多科技公司扎堆的海淀区后厂村、西二旗的一些路段出现内涝,地图上显示出现大量“积水事件”,许多人不得不“趟水”上班。
“真正建成了海绵城市,即使再大的雨,路面也没有一点积水,那就好了。”胡立善很期待这样的效果能扩展到更多地方。
“7.21大雨”,指的是2012年7月21日至22日8时左右,北京及其周边地区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及洪涝灾害。
这是一场城市建设的悲剧。在此之后,海绵城市建设被提上议程。
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2030年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此外,《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都提及要提升城市的排水能力,并加强对老旧排水管网的改造力度,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等方案。
“渗、滞、蓄、净、用、排”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六字诀”。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执行院长陈前虎教授告诉记者,海绵城市建设的一大特点就是直面现实问题,根据每个城市的水质、水环境情况因地制宜。
根据陈前虎的调研,在浙江嘉兴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首先要解决的是工业污染对水质的影响;在浙江兰溪等城市,则要解决防洪、内涝等核心问题;在甘肃等西北地区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把水资源留下来,如何高效利用水资源。“不同的情况,要采取的手段和措施也是不一样的。”
因此,我国于2015年和2016年前后公布了两批、共30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这些试点城市有很强的地域代表性,也包括了不同的城市规模,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都有。
30个试点城市积累了哪些经验
为鼓励各地建设海绵城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利好政策,给予了大额财政补贴。尤其是30个试点城市,普遍获得了大量真金白银的支持。
例如,第一批16个试点城市普遍要进行旧城改造,结合棚改、危改、旧城改造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前三年计划试点区域总面积435平方公里,共设置了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园林绿地、地下管网、水系整治等各类项目3159个,总投资865亿元。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曾透露,预计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将达到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如果再加上地方财政以及各种社会资本的投入,全国投入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体量巨大。这些试点积累了哪些经验?
今年4月,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三年终期考评,江西萍乡获评优秀等次第一名,并获得财政部海绵城市试点奖励资金1.2亿元。此前,萍乡已连续两年获得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年度绩效考评第一。
萍乡的经验是什么?萍乡市副市长、市海绵办主任叶华林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难题。
全域管控、避免碎片化推进,是萍乡的经验。试点之初,萍乡在市区规划了近33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完成项目建设160多个,投资额近65亿元。在此基础上,萍乡把试点范围扩至全市域3802平方公里,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工程“两证一书”等行政审批之中,非试点区域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都要按照试点区域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
今年7月,萍乡遭遇有历史记录以来最大强降雨。面对远远超过设计标准的洪水,海绵调蓄设施最大限度的发挥了效力,大幅减少了内涝。
不过,并不是所有城市都做到如此明显的海绵效果。2018年30个试点城市中仍有十多个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内涝。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海绵城市为何效果不佳?海绵城市建设失败的言论一度泛起。
业内专家表示,此类观点过于片面和草率。在陈前虎看来,从目前的试点来看,到2020年,实现试点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降雨就地消纳利用的目标“应该没什么问题”,而过去不少海绵城市建设进程比较慢的一个原因,是地方政府债务较高。
陈虎介绍称,海绵城市项目跟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不一样,盈利周期很长,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PPP模式和社会资本对海绵城市的跟进速度都比较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赵萍指出,目前一些试点城市建设海绵城市的步伐还比较慢、效果还不明显,这与各方对海绵城市的理解不一致、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不少人都认为海绵城市是劳民伤财的事情,但其实大家都是一知半解。”根据赵萍的观察,许多地方政府的建设、规划、市政管理、监理等部门对海绵城市的理解还不够,导致推进非常困难。她曾在浙江的一些地方开展海绵城市培训,有不少城投公司的人反馈称“肯定没啥用场”“我们工期很紧,项目做不了海绵”。
一把手工程
公众和有关部门对海绵城市的理解偏差,让海绵城市从业者也很烦恼。不过这个局面或将有所改善。
住建部于2018年底批准为国标的《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已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评价标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应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系统谋划,因地制宜、灰绿结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法综合施策。
《评价标准》还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要从项目建设与实施的有效性、能否实现海绵效应等方面进行评价。其中,“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城市热岛效应缓解”为考察内容,其他为考核内容。
赵萍表示,《评价标准》的实施可以帮助海绵城市建设从基础的定性阶段,进入定量建设阶段。但无论是评价标准还是具体的技术标准,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把30个试点城市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来。最近赵萍与业内专家讨论发现,许多试点城市前期走过的一些弯路,后续其他城市还在走。
赵萍认为,在早期的城市规划中就应该把海绵城市的指标纳入考核要求中,在项目的竣工环节也要照此验收。“如果把这两端给管住了,那么新建项目会按海绵要求进行建设。”否则,一些试点措施也只是在应付检查,并不是真正发挥效用。
陈前虎则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是全生命周期的过程,从前期的规划,到设计、施工、建设,再到后期运维管理,都需要制定标准。“不能建好了没人管,或者重建设、轻管理,不然建了也白建。”但现实的情况是,有很多海绵设施建好却无人管理,导致垃圾淤塞,海绵设施没法发挥作用。
在调研中陈前虎还发现,海绵城市建设经常受制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困难,“各自有一套标准,相互之间没有协同”。而且,因为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而海绵城市的投资周期较长,相应的投资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
要破解这些难题,往往需要地方政府一把手重视。“如果说不是由市委书记或者市长一起来推动的话,海绵城市要想建成很困难。”陈前虎说。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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