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
●6月25日,记者从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省中心调整了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新调整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将从7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0%。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且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6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应超过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且最低不得低于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缴存单位在每年1月或7月只能调整1次缴存基数,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在每年7月只能调整1次缴存基数。
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统计的兰州市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85575元/人),经过计算,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31.25元/人,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为4278.75元/人,缴存基数上限为21393.75元/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为7100元/人,缴存基数上限为21000元/人。
据中国甘肃网
新闻推荐
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召开 甘肃“互联网+医疗健康” 应用成果精彩亮相展会
本报兰州讯(记者王耀)近日,在西安召开的中国卫生信息技术/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交流大会暨软硬件与健康医疗产品展览会上,省卫...
甘肃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甘肃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