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加强药物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芳)3月18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下发有关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提出落实意见。要求各地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短缺应对,要探索规范统一区域范围内或医联体机构内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探索医联体内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药品一体化配送等机制,保障药品供应协调联动,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意见明确,各地要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合理配置,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2019年底,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不低于30%或金额比不低于20%,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不低于50%或金额比不低于45%,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不低于70-80%、金额比不低于50-55%(乡镇卫生院品规比和金额比不低于80%、5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品规比和金额比不低于70%、50%),要加强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
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切实保障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在制定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实施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等用药指导中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要优先采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与同通用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中享受同等待遇。针对2018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以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为重点,实现院内医师药师培训全覆盖。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使用培训,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绩效考核情况与中央转移支付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相挂钩,逐级考核后拨付。
意见还明确,加快药事服务功能转化。医疗机构要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处方药学同步审核,降低药品不合理使用比例。要将健康理念贯穿药学服务,加强多种疾病尤其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联合用药的合理化干预。探索开具健康处方,针对病情为患者提供常规化健康指导。要探索医联体内药学服务数据共享,加强上级医疗机构药师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和帮扶,实现医联体内药学服务规范化同质化发展。鼓励各地及辖区医疗机构结合甘肃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政策,开展智慧药房相关服务,不断拓宽药事服务渠道,提高药事服务水平,打造以患者为中心的优质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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