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炼钢除尘灰压球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我公司现向公众进行“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炼钢除尘灰压球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txrwCB9UVVFOYtkZoL5rQ);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报告存放于建设单位办公室,公众可直接到现场查询,报告书查阅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随时联系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937-6713297
评价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51230065 电子邮件:zyjnhb123456@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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