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58条措施”助推民企快速发展
本报讯据记者从2月27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58条措施从八个方面助推甘肃省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土地竞拍等。需要进一步跟进的“最多跑一次”涉企事项,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违反收费规定的责任单位要退还违规收费,并对收费企业给予违规收费金额的等额赔偿。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做到执法公开、阳光执法。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司法部门对涉案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举措,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舒适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正的法制环境。
加大财税支持方面: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多种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PPP项目建设并享受专项奖补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普惠,实现“应享即享”“不来即享”。
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拓展融资渠道和金融产品,重点开展债务融资、深化“银税互动”、开拓应收账款融资和专利权质押融资、推广特色产业担保贷等融资产品。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续贷转贷基金,解决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难题。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中小微企业用地按规定降低土地最低价标准、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继续执行货车电子缴费通行费等措施。政府部门、大中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账款“限时清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给予奖励。在加大培育力度方面: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等梯度培育措施,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并给予奖励支持。对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按规定给予奖励、制定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目录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设立人才奖励基金,重点用于省内金融企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或优秀人才团队,不断提升中小企业人才队伍素质。(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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