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领军人才“方阵”
本报兰州讯(记者牛占虎)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结果、续聘和补充调整人员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补充调整人员146名、续聘人员692名。根据规定,甘肃省领军人才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待遇。
据了解,此次领军人才补充调整人员146名,聘期为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续聘人员692名,聘期为2017年3月至2020年2月。对入选第一、二层次的领军人才,聘期内分别每人每月发放津贴2000元、1500元(领军人才如已经享受甘肃省其他类专家津贴,可以就高选择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同时,为加强省领军人才队伍管理和使用,切实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及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与领军人才三方签订《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领军人才聘期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制定详细计划,同时明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职责任务。领军人才在聘期内,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签订的目标任务要求,努力履行职责,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助力脱贫攻坚、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将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
目标责任书中,省领军人才的聘期工作目标和计划须包括:深度参与全省科研创新,凝练学术和科研方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创新创业;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到农村和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合作,争取项目或技术在县区等基层一线落地转化;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全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自然灾害等人才需要,积极提供现场义务技术服务;培养本学科或本领域中青年骨干人才,发挥传帮带作用,凝聚和培养青年人才,抓好本产业和本学科科研梯队建设,构建凝聚力强、高水平的人才团队;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开展的各类专家服务活动;其他需要领军人才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等六方面内容。续聘人员在责任书中主要围绕以上内容,对2017年、2018年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制定2019年1月-2020年2月期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另外,对于有已从专业技术岗位转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省委省政府关于补充调整于庆瑞等146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甘肃省领军人才人选的决定》《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和续聘情况的通报》两个文件下发前到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与所在单位解除合作关系的;近两年未与所在单位开展项目合作等其他服务的;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甘肃省领军人才职责的等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或单位说明后,不再纳入聘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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