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顶格减征
本报兰州讯(记者胡旺弟)1月31日,记者从甘肃省税务局了解到,经省政府批准,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通知》指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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