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商乌氏倮:古代国际化大商人
乌氏倮
本报特约撰稿人 任重
古丝绸之路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陆上商贸通道,甘肃境内的丝绸之路属于东段。由于沿途一些民族相互敌对,战乱不断,因此,形成早期此路一直时断时续。从已有文献记载看,最早基于这条通道往来贸易的大商人,是早于张骞出使西域77年的甘肃平凉人乌氏倮。因乌氏倮身上集聚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所需要的经济、政治资源,能够支持秦帝国修长城、筑帝陵等,秦始皇给了他很高的待遇和认可,使他“名显天下,礼抗万乘”。
古代少有的“素商”之一
在中国,虽然不同时期的商业政策有所差异,但商人一直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对当时的社会经济乃至政治生活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乌氏倮,战国末年秦国乌氏族人。乌氏是县名,倮即人名。乌氏按当时的行政区划所分,当属秦陇之地,也就是现在甘肃平凉北部和宁夏固原南部这一带。司马迁以城市为纲,在原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传统和经济联系所形成的经济区域基础上,把全国划分成五个区域,今甘肃属关中区域,含陇西、天水、北地、上郡等地,西与羌族、北与匈奴相接,成为与少数民族贸易的重要区域和城市。《陇州志》这样记载:“山高而长曰陇,有陇山而左千河,面五峰而枕灵谷,为秦峰要塞之地。秦始皇尝表此,以为秦之西门。”
“秦都陇关”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这里是边塞与中原连接的交通要道,古代丝绸之路由此穿越,成为连接东西方世界的主要贸易通道。其时,北陇山的六盘山、南陇山的关山,植被繁茂,水源充足,绵延数百里的草场宽广,为在此地繁衍生活的西戎部族发展畜牧业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先秦时期,在此地生活的民族如犬戎、乌氏、义渠、组夷等(古代统称为戎族),以游牧业为主。乌氏倮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逐渐成长为西戎乌氏族著名的畜牧家。
乌氏倮,一介平民,从事放牧,慢慢成为“牧长”,在古丝绸之路要道上通过丝绸马匹贸易而致富。他和商人巴寡妇清一样,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素商”。所谓素商,即指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发财致富的商人。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列传的大商人不过十几位,在范蠡、子贡等之后,乌氏倮位列第五。班固所撰《汉书·货殖传》为大商人立传也沿用了司马迁的定位和说法,乌氏倮仍位列第五。从古至今,范蠡、子贡一直为人们所熟知,记载颇多。人们称范蠡为“治国衣臣,兵家奇才,华商商圣”,他“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子贡则内儒外商,不仅把儒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运用于联合纵横,而且在指导商业经营实践上运用得出神入化。后世常用“端木生涯、陶朱事业”描述经商活动,并将子贡、范蠡作为祖师爷来敬仰。相比起来,乌氏倮不过是一个典型的布衣,除司马迁与班固在著作有寥寥几笔记载外,可以查询的资料确实不多。究其根本,大约与他仅仅是一个“素商”,凭借其勤劳和智慧得以立身发家有很大关系。
在张骞出使西域之前,丝绸之路虽然几起几落,但商贸之路的主体地位始终未变。通过这条通道,中国的丝绸、漆器、瓷器等产品与西方的皮毛、琉璃等产品进行交易,各取所需。乌氏倮就是这条通道的众多“发现者”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张骞作为汉代的外交使者,通西域的首要目的当然不是发展商旅,而主要出于军事和外交目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他所开辟的是“外交之路”“军事之路”,至于商旅之路不过是一种衍生而已。如果说包括乌氏倮在内的这些大商人是古丝绸之路的“发现者”,张骞是“开拓者”,那么,秦始皇和汉武帝就应该是古丝绸之路的支持者和推动者。
凭中介贸易达“谷量牛马”
秦统一中国之前,地处中原的农桑经济繁荣,丝绸、谷物产量丰富。远在西北内陆的草原地带,以马、牛、羊等为标志的畜产品居多,游牧经济发达。以丝绸等物品与马牛等畜产品交易,互通有无,迎合了大众的需求。交换的发展,客观上提出了对往来商贸通道的诉求。司马迁有言,“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意思说的很明确,要想发财赚钱,农业不如工业,工业不如商业。韩非子在《五蠹》中也说:“鄙谚曰:‘长袖善舞,多财善贾’,此言多资之易为工也。”这里强调了一个“善”字。也就是说,有所依靠,事情更容易成功;有多的钱财,更利于经营;要想获得更多的资金,必须善于做生意。乌氏倮的远见,在于身体力行地验证了司马迁“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思想,在以畜牧为生的同时,很早就有了用剩余产品与他人交换并获利的商品经营理念。他深知唯有使资金与商品流通不息,才能使利润滚滚而来。这种朴素的商品经营观指导他在古丝绸之路上辗转往来,成为富商。
在今天的甘肃河西走廊一带,当时生活的是月氏人,常年过着游牧生活。他们将谋生与社会交往相结合,充当起了我国与西域各国间最古老的丝绸贸易商的角色。大月氏也因此由中西交通的中转站变成了中西方贸易的中转站,商贸活动迅速发展。但东西方之间的辗转贸易直到“乌氏倮”们这些历史上杰出的大商人手中才得以联通。随着地中海贸易的兴起,各国之间的商旅活动逐渐增多,欧洲人日渐对中国的商品尤其是丝织品有了更多了解和需求,客观上需要一条联结中西方贸易的通道。据文献推断,在此通道上辗转进行商品贸易活动的商人不少,但有文字记载的并不多,乌氏倮就是有文字记载的秦国屈指可数的大商人之一。乌氏倮的非凡之处在于他不仅在本地域进行商品交易活动,而且把视野放到了更大的范围内,克服了跨国界交易遇到的诸如气候恶劣、交通不畅、民族隔阂等困难,机智地穿梭于古丝绸之路上,辗转进行丝马贸易,最终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化”大商人。
据文献记载,公元前216年,乌氏倮向秦国政府索要了一批丝绸,用这批丝绸同他所在的部族首领交换牛羊。这些部族首领则用丝绸向河西走廊一带生活的月氏和塞人交换他们从中亚、西亚、罗马人手中换来的黄金,这类贸易活动既加强了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又在更广的范围内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互通有无的作用。
乌氏倮是少数民族,当时民族间经常发生战争,戎王所在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被朝廷隔绝,不许与内地随便通商。正是这种不许随便通商的限制,让乌氏倮领悟到了其间蕴含的商机。他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勇气和机智,看到了利用各地间的经济差异,从事互补性易货贸易的优势。这是他聚敛财富的转折点,也是他命运的转折点。据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载:“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缯”为先秦丝织物之总称。“间献”说明是一种私人贸易形式。“什倍其偿,与之畜”,即指戎王给乌氏倮所偿之牛羊是原来的十倍。可见,丝绸马匹贸易利润之大,同时也印证了乌氏倮太懂“多财善贾”之理。
司马迁说:“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乌氏倮既有财商又有情商。他把牲畜卖掉获得本钱,再购买丝绸和其他珍稀物品,运进少数民族地区,不仅满足了市场需求,而且抓准了戎王的需求心理。戎王不懂丝绸与牛羊如何进行价值换算,也缺乏经营头脑,只是因为喜欢,就给了他十倍的补偿。数次交易下来,乌氏倮的牲畜多得没办法按头点算,只好根据占了几个山谷来统计,即前述的“谷量牛马”。作为一个边陲牧人,乌氏倮能够发现商机,抓住商机,最终通过丝马贸易集聚巨额财富,靠的就是这种超凡的胆识,以及无几人能够企及的远见与智慧。因而,“转鬻于戎,致富用谷量牛马,名显天下,礼抗万乘。” 乌氏倮以一个边陲平凡之人,辗转在古丝绸之路上,最终达到富可助国的程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实属罕见。
受秦始皇垂青由平民而贵族
春秋中期至战国时期,作为周王朝主要支柱之一的分封制日趋衰颓,西周以来由周天子一统天下的稳定局面不复存在,许多人开始“离制而背本”投入到商业大潮中。同时,这个时期也是一个由分裂逐渐转向统一的重要历史时期,是古典商品交换非常活跃的时期。对当时的政府而言,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为其补充资源,也可以变卖剩余物资,获取经济收益。商人作为一个社会阶层,既反映着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也从一定层面体现着统治者的决策。乌氏倮和巴寡妇清这样的商人自然会嵌入到那个时代商业发展的序列中,其境遇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据传世文献中记载,秦代时,国家对待商人的态度存在悖论,既有国家重视商人,如褒奖乌氏倮、巴寡妇清这种大商人的记载,也有重本抑末,即重视农之本业,限制、打击工商之末业的政策。而且,从根本上看,秦代对商人政策的取向是“抑”而非“褒”,奖励耕战一直是商鞅以来秦国国力强大、吞并其他国家的基础。乌氏倮、巴寡妇清两人之所以能入秦始皇的眼,显然不是出于鼓励工商业的目的,而是在经济表象背后隐藏着政治动机。换句话说,乌氏倮与巴寡妇清不是政治家,但身上有着秦始皇所需要的东西。
从史料看,巴寡妇清是秦始皇唯一赞扬过的女商人。分析原因,与她身上聚集了当时最高统治者所需要的独特经济、政治资源有关。当时,秦始皇对丹砂的需求主要是用于陵墓内作水银,其用量大到惊人。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陵墓内“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巴寡妇清敢于“以钱铺路”,用其丰厚的财力直通国家权力中心,与皇帝的利益挂上了钩;她念及国家安危,将积蓄的几万两白银捐给朝廷作为修长城的费用,为秦始皇统一天下作出了重要贡献。乌氏倮的贡献与巴寡妇清有极大的相似性。
乌氏倮因拥有财富而闻名,因此受到秦王朝的赏识、重视和依傍,自然成为增强国力和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秦始皇巡视云中郡时,了解到乌氏倮通过丝马贸易发财致富的消息,由此看到了乌氏倮的价值。为了给秦帝国开辟更多获取财富的路径,奠定更为坚实的经济基础,以支持修长城、筑帝陵等巨额开支所需,他便支持和推动了这一贸易活动的开展。直接的表现是,他给予乌氏倮很高的待遇和认可,肯定了乌氏倮在丝绸之路贸易中的历史功勋。据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载:“秦始皇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意思是说,他将乌氏倮册封为贵族,可以定期觐见皇帝。
乌氏倮能享高规格的政治待遇,与他能向秦朝官府提供大量优种军马,为秦国发展骑兵服务、定国安邦有着密切的关系。乌氏倮作为陇山地区著名的畜牧家、大商人,在秦国政府和戎族部落之间客观上发挥了中介与桥梁作用,最终富可助国,既符合秦国一统天下的要求,也对于促进陇山地区的经济繁荣发挥着重要作用。《管子·国蓄》的“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说明,大商人在各国的存在,并不是个别现象。在乌氏倮所处的时代,随着商贸活动迅速发展,剩余产品越来越多,天南地北的商品互通有无,各地物产开始在较大的范围内流通。以乌氏倮为代表的大商人们关注到了各地区间产品互换的可能性,把握商机,在地区与地区间穿梭往来,为秦统一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换言之,他在丝绸之路上的商贸活动不仅为其本人积累了大量财富,更重要的是,他的活动对打破地域界限,促进丝绸之路这一商贸通道趋于繁荣和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导引作用。
乌氏倮和巴寡妇清能引起秦始皇的高度重视,也与秦政权的主要支持者是商人地主有密切关系,也符合秦政权安定少数民族地区与国家稳定相统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正是我国历史上战乱迭起、纠纷不断的时期,少数民族地区部落之间冲突纷争四起。秦国统一后,急需有一个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乌氏倮是少数民族,又抓住这种机遇,与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贸易活动,符合秦国稳定发展的要求,其结果对于强化国家职能,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示范效应。从《史记·货殖列传》看,乌氏倮和巴寡妇清,都被秦始皇力捧,反映出这一时期政治与商业资本间存在的千丝万缕联系。乌氏倮作为一位戎族的牧主与商人,竟能享受“比封君”待遇,与朝臣一块儿朝觐皇帝,议论国事,殊荣至此,无几人能企及。
从商鞅变法开始,秦代正式从政策上“抑商”。这也是中国几千年来“抑商”的制度化。自此之后,商人的地位急剧下降。但乌氏倮和巴寡妇清则例外。他们虽为大商人,但因其资财为统治者上层所吸收,使其并未因财富显赫而受到牵连,反而“礼抗万乘,名显天下”。
乌氏倮在丝绸之路往来贸易77年后,因匈奴兴起阻挠了与中国进行丝绸贸易的月氏和塞人的交换行为,因此,才有了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的历史。此后,西汉政府又在今甘肃境内设立了河西四郡,在通往新疆和中亚西亚的版图上设立了四大“西域都护府”,将丝绸之路的交通和贸易纳入国家管理的范围。从此,丝绸之路迎来了它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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