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新房后发现有质量问题 该如何维权?
本报记者 高于婷
日前,市民魏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称,一年前他在西峰城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因为当时没有完工,只是看了大致框架格局后便付了款。今年年初,开发商交付房屋,魏先生拿到钥匙后开始装修,在装修过程中却发现,有一面墙在刷上涂料后,出了很长的裂缝。“我找专业师傅大致看了一下,说可能是施工时造成的问题,水泥墙面看不来,刷了涂料后就显现出来了。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魏先生说。
根据魏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向阳。据吴向阳律师介绍,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修复。保修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者《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执行,以对消费者有利为原则适用。
房屋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和其他一般质量问题。主体结构即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其他质量问题包括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等。
吴向阳律师表示,房屋建筑需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都应根据法律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既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这两类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起诉的证据。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业主可申请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作为第三方介入争议的调解,根据与开发商约定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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