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推进“食安甘肃”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实行农村聚餐流动厨师登记制度
【本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认真落实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推进“食安甘肃”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登记制度和双报告制度。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
通知指出,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必检指标检测,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风险分级率达到100%。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以及风险程度高、抽检合格率低等重点品种,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区域,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重点指标的抽样检测力度。做好畜禽水产品、酒类、食用油及食用农产品等专项抽检。组织开展评价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机制,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
严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违法使用、生鲜乳、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登记制度和双报告制度,提振乡村食品产业。
全省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95%以上
组织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以及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全省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98%以上。全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应用电子追溯监管系统,其他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和索取“电子一票通”台账。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示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20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0家。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帮扶培育出口食品同线同标同质(“三同”)示范企业。□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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