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甘肃新闻> 正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效益增长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度增长

兰州晚报 2018-09-03 03:17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甘肃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甘肃省将进一步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即按照“工资总额和效益同向增减”的原则,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资总额不得增长。该《实施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且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文化类企业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剔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后,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

《实施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应调整优化工资收入结构。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将包括各种津贴、补贴等在内的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

新闻推荐

招募124名退休教师去贫困县讲学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婧通讯员邵长榕)乡村学校教师招不到、留不住、教不好的困局已延续多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

甘肃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甘肃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