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甘肃新闻> 正文

甘肃省拟规定新设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

兰州晚报 2018-07-24 04:48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田玥)7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目前甘肃省共有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其中有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

法制委员会认为,应该严格使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规定。据此,建议增加:“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经设立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其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依照国家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新闻推荐

镜头里的民运会:不同的运动,别样的精彩本报记者马晓微

7月18日至21日,甘肃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白银市隆重举行。各族人民尽展所长,为本次民运会呈现了“不一样的...

甘肃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甘肃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