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甘肃省向“错保”“漏保”说不
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6月19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通知》明确,甘肃省将全面治理兜底保障工作腐败问题和“错保”“漏保”问题,深入做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通知》提出,甘肃省将全面治理兜底保障工作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二次分配、吃拿卡要、揩油抽成、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治理兜底保障工作“错保”问题。切实解决人人有份的“平均保”、轮流坐庄的“轮流保”、分家立户的“拆户保”、二次分配的“拼户保”、隐瞒家计的“瞒骗保”等问题,彻底整治擅自突破低保政策界限、改变低保准入条件、扩大低保保障范围,违规将上访、拆迁、征地等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的问题;治理兜底保障工作“漏保”问题。切实解决个别对象认定和类别确定不够准确,以及对于因病、因学、因残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纳入低保不够及时等“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深入做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加大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提升硬件设施条件,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供养服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乡镇政府、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与被委托人或者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监护责任和内容,严格落实乡镇负责人定期走访探视制度,确保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不出问题。
《通知》明确,甘肃省兜底保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兜底保障工作负总责。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是兜底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依法施保等工作。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增强制度合力,提高保障实效,坚决防止“一兜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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