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事故 中小学生要做到“六不准”
西部商报讯 记者熊园夏季已经来临,气温逐渐升高。近期,全省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个别地方和学校出现了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的现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预防溺水事故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防溺水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预防溺水机制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举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督查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支持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防溺水专项行动,要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对校内隐患立即整改,对周边问题提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要进一步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从以往学生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进一步强化放学、课间、午休、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对于中小学生要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河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落实监护人安全责任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学生参加夏令营、勤工俭学等非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时,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加强孩子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各地各校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每一位教师和家长,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人人管安全,严防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安全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告涉校涉生溺水伤亡事故,对于迟报或瞒报信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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