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时间总量不变 中小学可放春秋假
西部商报讯 记者熊园 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全省实际,甘肃省近日公布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方案》,通过多项举措切实给中小学生“减负”。《方案》要求,各地要在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地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省教育厅设立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931-8283115
具体举措
1 规范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定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2 加强教学管理
全省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上的校历规定,将学校开学放假、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学生不得早于7:30,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各地可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秋假。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改进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禁中小学和教师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纠正开展学科类(主要指语文、数学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不得减少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3 合理布置作业
科学合理布置学生家庭作业,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分层布置作业,鼓励提倡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作业练习,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学生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坚决反对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
4 改进评价方式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施等级加评语的学生综合评价方式。通过综合性评语呈现的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通过等级呈现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其中D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5 严禁有偿补课
除高三年级可在寒暑假补课外,中小学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参加各类学科辅导、学科竞赛等活动。高三年级补课必须执行“三自愿”原则(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制定补课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部门审批。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选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6 做好课后服务
各地教育部门要探索中小学弹性放学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要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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