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 重点打击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本报兰州讯(记者苏叶)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综治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着力打击12类重点对象,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甘肃省各地列出一批重要线索和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实行挂牌督办整治。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即将发布《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凡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奖励。尤其要大力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范、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重点环节预防监督等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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