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级信用平台建设基本完成
(记者 尚也) 2月12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甘肃省级信用平台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已归集各类信息近2000万条,并与国家信用平台实现了数据交换。
目前,投资900万元的甘肃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具备信用信息征集、整理、发布和使用功能。平台内容包括2个数据库(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1个网站(“信用中国(甘肃)”网)、2个数据共享平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
据了解,甘肃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同14个市州、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等40个部门及律师协会、电力公司、兰州市驾校等十多个机构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前置机采集方式、模板导入、拷贝等多种途径向省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共有信息目录3010条,数据项19145项;归集各类信息近2000万条,并与国家信用平台实现了数据交换。
实现信用记录有效归集、互联共享和广泛应用,可以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支撑和服务,为经济社会各领域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基础信用服务功能。
目前甘肃已建立了“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平台,自2014年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以来,已举办了6期发布会,发布345家黑榜名单、572家红榜名单,共计公布上榜企业(单位)917家,累计公布96条惩戒措施。
税务部门还制定A级纳税人优惠服务措施,激励诚信纳税。通过开辟绿色通道,丰富服务内容,激励诚信纳税。同时,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联动,开展甘肃全省“银税互动”,把企业税收征信转化成银行授信,已累计为2万多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100多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此外,甘肃工商部门按照联合惩戒的相关精神,将失信被执行人数据、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进行归集,已对5967名相关失信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进行了任职限制。
同时,其他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等方面,把工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予以限制和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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