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点◢甘肃省将彻底下放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权省直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适用
2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甘肃省推进企事业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将彻底下放评审权。省直医院、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适用职称自主评审。其中,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
据了解,甘肃省企事业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将按照成熟一个、下放一个、施行一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范围是本单位主系列(专业)高(含正高)、中、初级通过相应层级评委会评审方式或单位考核认定职称的。
职称自主评审的对象是:1.省直医院、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其中,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2.省直单位评审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开展自主评审的。3.市直单位符合条件需要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省人社厅核准同意。
另外,全国统一考试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不实行职称自主评审。本单位辅系列(专业)暂不实行职称自主评审。按专业评审的单位,虽符合设置副高级评委会条件,但不符合设置正高级评委会条件的,暂不实行(高校除外)职称自主评审。
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设置评委会的人数等条件。按系列设置高级评委会,本系列或相近专业的在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100人左右,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40人左右;按专业设置高级评委会,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职称人数要求可适当放宽。评审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和省上的基本要求。(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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