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事建言】关于加快推进甘肃开放大学建设的建议
唐援朝
一、开放大学建设基本情况
以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建设开放大学,不是广播电视大学的简单更名或翻牌,而是为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选择的战略转型,是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柱。作为广播电视大学转型的试点,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上海、江苏、北京、广东、云南等5省(市)广播电视大学已经教育部批准,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挂牌成立开放大学,由此形成了“1+5”所模式;同时,按照《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划,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战略转型的目标是以甘肃电大开放教育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建立甘肃开放大学。
甘肃开放大学将是由甘肃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主管、独立设置的新型本科高等学校。目前,甘肃电大已完成了甘肃开放大学筹建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向省教育厅上报了《关于组建甘肃开放大学的请示》;代教育厅起草了《关于支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建设甘肃开放大学的意见》,并由教育厅牵头,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会稿通过。甘肃开放大学建设任重道远,急需省政府及相关厅局的大力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1+5”所开放大学成立后,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中办发〔2015〕5号),在深化社会体制改革部分,第一条即为“制定关于办好开放大学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于2016年2月印发了《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并在2017年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大学,按照开放大学办学模式和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革试点,服务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但是,这些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至今尚未出台,开放大学建设缺少政策保障。
一是缺乏法律保障。目前“终身教育法”还未出台,现有法律中缺少涉及广播电视大学或远程教育的相关法规,各级电大的办学条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缺少应有的规范和法规保障,基层电大尤其是县级电大在教育资源整合、机构改革中地位被边缘化,功能发挥不够。
二是缺乏经费支持。电大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学校,始终没有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政策,更没有享受生均拨款逐年提高的政策优惠。省、市级电大只有“人头费”,没有事业经费拨款,非独立设置的县级电大工作站更无以电大名义划拨任何经费,整个电大系统主要靠收取的学费办学,在学历教育生源下滑的形势下,生存举步维艰。
三是人员编制不足。分校一级师资力量不足,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难以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县级工作站大多与职教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合并设置,电大机构缺少“名分”,缺少人员编制。
四是基层办学基础不牢,系统凝聚力不强。当前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对电大远程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下降。县级工作站地位被削弱、边缘化现象愈发严重,有些地方电大工作甚至未被纳入考核范围。
三、有关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成立甘肃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将甘肃开放大学建设作为甘肃省教育改革重点项目予以立项,统筹协调甘肃开放大学建设,给予甘肃开放大学信息化建设、办学体系建设、专业建设等专项经费支持。
(二)建议尽快出台《关于支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建设甘肃开放大学的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在开放大学建设中的责任,明确各级开放大学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问题,为甘肃开放大学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三)建议省政府支持解决甘肃电大兰州新区征地使用问题。建议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新区征地使用问题。一是支持甘肃电大继续整合一所高职院校,保障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进电大战略转型;二是在已征土地基础上,将电大新区建设项目列入省上重大项目之中,支持甘肃电大建设一所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为一体的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新型开放大学(兰州新区校区),为全省终身学习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甘肃电大要发挥自身优势,以贴近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市场需求为前提,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积极发挥甘肃电大系统覆盖全省的网络技术和资源优势,建设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实现办学的不可替代性。同时,以自己的优势加强与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在合作中求生存、求发展,实现共赢。
(作者系省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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