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鼓励实体零售店转型—— 加快培育电商平台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本报讯】《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指出,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
加快商业模式转型
依托重要流通节点城市区位优势,打造城市商贸中心。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在各市州、县市区开设连锁门店或购物中心,建设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
加快经营机制创新。鼓励企业加快商业模式转型,逐步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传统经营模式,从注重品牌引进转为适应消费自主权、个性化店铺、差异化经营的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从“品牌导向”向“模式导向”转型,为消费者提供全新消费体验,扩大“即兴消费”。
引导服务体验创新。鼓励大型实体店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大力推广普及“甘肃一卡通”,支持和鼓励企业与现有支付平台开展支付合作,拓展增值服务。
对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实施听证论证,确保合理有序发展。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规定,加强商业设施配套,利用公有闲置物业或以回购廉租方式保障老旧社区基本商业业态用房需求。
鼓励线上线下融合互动
鼓励实体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强化分工合作,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地方优势电子商务企业与实体零售企业融合发展。
推动多领域协同互促。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建设商圈智能物联网、商圈网和信息服务中心、中小商户融资服务中心等,完善智能交通、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促进业态功能互补、客户资源共享、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
积极有效推进简政放权。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申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全面清理规范商贸物流行业收费,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施普遍性降标,总体降幅30%左右。全面落实“绿色通道”等减免通行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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