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兰州讯(记者朱婕)依法保护公共利益、着力守护青山绿水、积极助推依法行政,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维护公益、服务大局为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试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这是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的。
近年来,生态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公共利益的保护已迫在眉睫。2015年7月,甘肃省作为全国十三个试点省份之一,在兰州、天水、白银、嘉峪关、酒泉、张掖、庆阳和陇南8个市检察机关启动了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0件,履行诉前程序案件325件,52个试点基层院依法起诉75件,51件宣判案件全部胜诉,胜诉率达100%。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340余亩,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和养殖场50余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3.9万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余公里。在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嘉峪关市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典型案例,酒泉市肃州区院提起了全国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这些案例有效检验和论证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科学性和优越性,为公益诉讼改革提供了“甘肃样本”,为公益诉讼入法贡献了“甘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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