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兰州日报 2018-06-19 02:18 大字

【本报讯】6月15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在甘肃廉政网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原院长任殿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至2015年,任殿斌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2015年9月,经任殿斌同意,卓尼林区基层法院违规为27名干警购买手机,花费65505元,以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和办公用品为名开据发票在单位报销。任殿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任殿斌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科员级,违规报销资金予以收缴。

兰州市七里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维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4月,刘维明在参加兰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考察学习后,绕道前往杭州办理私事,在单位财务账报销了在杭州产生的相关费用共计1621元。2018年5月,刘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报销资金予以收缴。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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