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检察院办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本报讯 近日,舟曲县检察院对涉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件的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该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11月11日,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在舟曲县曲瓦乡岭坝村非法猎捕、杀害的野生动物为梅花鹿,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价值达3万元 。
舟曲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等人违反野生动物法规,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应当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违法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国有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被损害的结果。舟曲县检察院于2020年7月21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某等人公开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万元。
2020年8月14日,经舟曲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共同按份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万元,并依法及时上交野生动物专户。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发挥了司法教育引领和警示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了法治屏障。
(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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