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多举措促进群众稳定就业

甘南日报 2020-04-08 09:15 大字

本报舟曲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舟曲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组织引导务工人员复工,积极发挥稳就业政策在增加群众收入、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到“两手硬”,奋力夺取“双胜利”。

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积极同省州汇报衔接,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滞留的贫困家庭和边缘户务工人员,切实增加贫困家庭工资性收入。在现有8类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在各行政村和立节镇桃树坝、大川镇上坪坝、曲告纳镇丁字河口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各增设1名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具体负责村组和安置区的环境卫生清洁、防疫检查、消毒查杀等工作。在果耶镇前山村、博峪镇尖吉村2个未脱贫村和以上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各设置1名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通过建立“爱心发屋”,为建档立卡贫困户60岁以上老年人、五保户、残疾人等免费提供理发服务。薪酬资金由县财政通过统筹整合扶贫资金予以解决。

有序组织劳动力输转,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收入水平。为提高群众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切实增加群众收入,舟曲制定下发《舟曲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对不同时间段输转到不同地方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给予相应交通补助;对劳务中介机构(劳务带头人)一次性组织输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务工人员5人以上,输转到州外用工单位实现稳定就业,且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外出务工的,凭用工单位证明、工资表和“一折通”收入证明或本人银行卡收入证明,按照年劳务收入6%的比例申报一次性奖励补助。截至目前,累计输转务工人员4754人,其中省外679人、省内4075人,包车转送70人。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切实拓宽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渠道。鼓励县内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争取保留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年内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标准。

鼓励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切实保障县内企业正常运转。统筹使用就业补助和扶贫等资金,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县内各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补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补助。截至目前,已有35家“扶贫车间”吸纳就业75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14人。(陈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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