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2万吨废旧橡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为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甘肃废尔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废旧橡塑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33°48‘48.70“北,104°13’57.38”东),项目租用舟曲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建成车间和部分厂区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及储存区,占地面积约为2100m2,厂房建筑面积为1400m2。
本项目主要对周边地区的废旧轮胎回收和在工厂进行再循环利用,生产炭黑、钢丝和燃料油,购置轮胎破碎设备、环保除尘系统、燃料油收集罐、炭黑收集系统和其他辅助设备。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800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6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业主自筹。
建设周期:规划建设期为3个月,整个项目计划于2019年5月底完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来源于厂区布局过程、设备基础修建;车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运输机械尾气产生的各种无组织排放源。
(2)水污染
施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车间设备基础养护作业等产生的施工废水。
(3)固体废物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基础和厂区布局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4)噪声污染
噪声主要来安装设备过程使用的机械产生的噪声。
2.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来源于裂解炉加热系统废气,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炭黑尘)、储罐区大小呼吸、装置区密封泄露、以及食堂油烟。
(2)废水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燃料油储罐含有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3)固体废物污染
本工程生产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重油和脱硫渣。
(4)噪声污染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生产车间引风机、电机、罐区各类泵运行以及车俩运输过程产生的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和厂区布局,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TSP主要为设备基础修建、厂区布局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和NO等,通过文明施工、湿法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期短、工程量少,废气产生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可用于施工场地泼洒降尘;施工现场已有旱厕1座,产生粪便经堆肥处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施工生产废水为设备基础养护产生的废水,产生量很小,经地面吸收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减震装置、设置隔声棚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降低5~20dB(A)。
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都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这些污染也将消失。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裂解炉燃烧废气处置措施以及中央尾气处理的污染物处置措施均采用水膜+一级喷淋吸收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成的炭黑无研磨造粒工序,出料后直接打包外运。炭黑尘废气可能产生的工段为钢丝出料和炭黑出料工段,项目采用的封闭式螺旋出渣机与炭黑出料口(直径0.4m)严密对接,炭黑在出渣过程中被封闭在不锈钢管道中,末端直接与放置在磅秤上的包装袋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了炭黑尘的外泄散逸。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60%,排风量≥3000m3/h)处理后,油烟废气净化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约0.67mg/m3,排放量2.4kg/a,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2001)标准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储罐含油废水送至裂解燃烧室进行燃烧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环保旱厕沤肥处理后定期掏运至附近农田施肥。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烟气脱硫除尘产生的的废渣、职工生活垃圾。
烟气脱硫除尘产生的的废渣作为制砖原料和建材原料外售而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在采取上述预防措施和办法后,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将生产设备等全部置于车间内,隔声量可达15dB(A),同时要求将项目电机和泵等有振动噪声产生的设备应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并加隔声罩,隔声量可达12dB(A)。并且要求建设单位在生产时关闭窗户,减少噪声,经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甘肃省、甘南州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报告书内容。
建设单位名称:甘南废尔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腾霄
联系电话:1871953626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免费发放调查问卷、在附近居民区公开栏张贴公众参与公告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将您的宝贵宝见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或者其它方式交回甘南废尔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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