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40年来,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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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履职目光始终盯着民族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安、扶贫脱贫等工作。每届常委会都重视教育工作、第十届以来常委会多次关注物价问题、近几年来反复监督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以来连续5年聚焦扶贫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每年都办理100多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切实将立法、监督、决定的履职实践纳入民主法治建设大局当中,通过有力有效的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民主法治建设,离不开全民的参与。为此,第八届着眼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方面的思想认识问题,作出了《关于在甘南州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决定》;第十二届根据依法治国方略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州的决议》;第十五届根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作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州的决定》,并连续作出了7个五年普法的决议,动员甘南州各族人民加强法制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依法实行选举,是民主精神的彰显。改革开放之初,在法律规定还不健全完善的背景下,州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直接选举实施细则》,探索了当时可行的民主选举程序办法,全面完成县乡代表直选工作,甘南州85%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投票,特别是结合选民登记,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全面依法确定了公民选举权,并通过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使甘南州各族人民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利,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为推进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2010年新选举法颁布后,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平权选举”精神等,实行城乡同比选举人大代表,动员组织全体选民参加选举,感受民主法治之进步。
踩时代发展之鼓点,扬深化改革之风帆。党的十八大以来,州人大常委会着眼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程中民主法治建设的历史责任,聚焦关系甘南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要事,正确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先后制定修订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10部;共听取和审议州“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0余项,对1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代表视察15次,组织实施专题询问8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70多项。监督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探索对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督促执法司法从业者规范职业行为,弘扬民主法治。决定方面,修订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就自治州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或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从制度上设计了依法运行的程序方法、划定了权力运行范围边界,防止“一府一委两院”任性用权。2014年,立足于弘扬和保护优秀的传统民俗文化,顺应旅游发展之大势,作出了《关于设立香浪节的决定》。人事任免方面,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改进和完善了干部任免程序,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谈话、任前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切实增强了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40年来,自治州民主法治建设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制度载体,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阔步前行,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我们要立足新时代,肩负新使命,顺应新要求,始终坚定根本政治制度自信不动摇,以新理念新思维新举措推动人民代表大会与时俱进,努力实现人民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锦龙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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