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解决17万人住房困难
本报讯(记者苏琳喜)为了让广大百姓“住有所居”,近年来,我州把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从政策落实、完善制度、解决用地、筹集资金等方面入手,以分配管理为重点,以项目整体协调推进为抓手,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全面完成了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据悉,2011至2017年,我州共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50934套,完成投资55.75亿元,17万人的住房困难得到解决。
在这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州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实施意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供应政策,结合县市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合理选址,优先划拨建设用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半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近三年每年从4月份到12月底,由住建部门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人员,对各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蹲点督查指导,有力推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时,根据我州棚改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将列入棚改计划的房屋进行第三方评估,按评估结果采取重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进行修建改造,改造项目主要以加固房屋主体结构和改善房屋使用功能为主;出台《甘南州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建(扩建、翻建)实施办法》,确保棚改工作合理合规,符合建筑要求和群众需求;从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施工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运作,招标率和施工许可办理率达到100%;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全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依序报批,通过实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监理全程监管、质量安全逐项把关等办法,严把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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