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对象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从9月29日至10月10日,甘肃省公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对象。
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励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奋发进取、担当有为,根据人社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在甘肃省“两州一县”开展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自下而上摸底推荐,甘肃省人社厅党组研究决定,拟对甘肃省1个单位和4名个人记大功。
拟记大功单位:甘南日报社拟记大功个人:
1、张锦芳,女,汉族,甘肃碌曲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甘南日报社记者部主任;
2、敏生才,男,回族,甘肃临潭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临潭县教育局电教馆教师;
3、马永智,男,东乡族,甘肃广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河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4、马斌,男,汉族,甘肃康乐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临夏州农科院现代农业试验站副站长。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奖励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严禁诽谤诬告。
来信来访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兴业大厦707室
邮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6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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