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碌曲县西仓乡麦日沟西仓乡采石厂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甘南日报 2018-12-05 08:50 大字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碌曲县西仓乡麦日沟西仓乡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碌曲县西仓乡麦日沟矿区位于碌曲县东部,距碌曲县约12公里处,行政区隶属碌曲县西仓乡管辖,从碌曲县出发穿G213进入可达矿区,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交通较为方便。

项目概况:

⑴采矿工程:项目矿区面积0.121km2,采区面积0.04km2,设计可采储量9.86×104m3,开采规模3万m3/a,设计开采标高3250m~3185m,矿山服务年限3年,采用露天开采,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

⑵破碎-筛分工程:矿石采用四段一闭路破碎-筛分工艺,矿石经四段破碎机破碎后,再经过一级筛分,分离出0~0.3cm、0.3~1.3cm、1.3~2.5cm和2.5~4.5cm骨料成品,其中0~0.3cm细料经洗砂机洗沙后,0~0.01cm细沙被进一步分离出来,作为石粉产品外售,所有成品骨料运至成品堆料区储存。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破碎-筛分单元产生的扬尘主要来自于破碎-筛分设备产生的物料扬尘。本环评要求在主要破碎-筛分工段设置布袋除尘器对各污染源产生的粉尘进行集中处理,收尘效率为99%,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5m的烟囱外排。根据预测,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粉尘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露天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露采工作面扬尘、原矿/废石运输道路扬尘、爆破烟气以及采矿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露天开采运营期生产作业强度和范围比建设期均有较大提高,生产作业设备也相应增加,因此,粉尘污染源源强也相应增大。本环评要求,工程露天开采采用湿法作业,配备洒水车,每日对露采工作面、运输道路、排土场等产尘单元洒水降尘≮1次。本次环评对排土场扬尘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经预测,TSP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⑵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22人,按照每人每天耗水量为40L,工程生活用水总量0.88m3/d,年用水量264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80%考虑,生活污水产生量0.704m3/d,232.32m3/a。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城市杂用水质标准》-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内及周边植被绿化,废水不外排。洗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洗沙工序,废水不外排。

⑶声环境

采矿区噪声主要来自:矿山爆破、凿岩,矿石破碎、筛分等。噪声源强在90—95dB(A)。为进一步防止高噪声设备对职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本工程噪声源噪声强度大,连续生产等特点,同时也考虑到本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状况,本次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与减振、加强个人防护除等,建设单位还应充分重视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为其发放特制耳塞、耳罩,并设置操作人员值班室,避免操作人员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中,从噪声受体保护方面减轻污染。根据预测,只要将运营期各项噪声治理措施落实后,各时段噪声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采矿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矿区声环境影响不大。

⑷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采矿废石/弃土以及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粉尘。本项目运营期每年剥离围岩量1.87×104m3/a,服务期内剥离总量5.6×104m3。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设置一处排土场位于设在采矿东侧距采矿场40m的沟岸,排土场宽45m,长320m,高4m,可满足运营期剥离岩土堆存需求,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粉尘作为石粉产品外售。

⑸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形成首采工作面对矿山地表附着植被的挖损、破坏,形成开拓运输道路对地表植被的碾压、破坏,以及工业场地、办公区、排土场场平过程中对地表植被的占压和损毁。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基建期共挖损、占压植被面积6.166hm2,经调查,矿区植被以芨芨草、狗尾草等,车前科车前,十字花科独行菜,豆科短叶锦鸡儿,菊科的冷蒿、菌陈蒿、猪毛蒿、灌木亚菊等常见物种为主,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同时,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小,本工程建设不会使某种植物物种灭绝,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通过闭矿后土地复垦措施可使区域内植被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因此,对区域性植被的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中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矿山选址不涉及《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中的限制、禁止开发区,选址合理。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及相关材料,区内主要单位及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矿山开采、矿石加工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和布袋收尘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均可实现回用,不外排。其余污染物在采用项目设计和环评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污染防治、生态恢复等措施后,项目运行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省碌曲县西仓乡麦日沟西仓乡采石厂

地址:碌曲县西仓乡

联系人:毛总

联系电话:1389394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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