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上路被查后她对办案民警说:谢谢你们
“我真的以为酒劲过了,但当我一看吹的数值那么高,一下就傻眼了。真的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查车,那后果可能不堪设想。”11月15日,在龚家湾交警大队接受酒驾处理的驾驶员王某如是说。
原来,11月14日14时许,她与朋友在合作市喝了约4两青稞酒,18时许,朋友驾车与她一起前往银川,在行至太石服务区休息时,她自感酒劲已过,考虑到朋友长时间驾车不安全,便自己驾车上路,在行至七里河区晏北路东口时被查获。
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9.8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王某被处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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