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改革开放40年甘南州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综述

甘南日报 2018-09-26 09:33 大字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是甘南州民政社会救助事业全面发展、民政职能不断强化、业务工作不断拓展的40年。

聚焦40年后的今天,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各族群众实现了由40年前温饱不足,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历史性转变。大幅提升的城乡居民收入、可靠的社会保障、先进的医疗条件、丰富的文化生活、放心的社会治安……日新月异的变迁托起甘南州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

记者加次力

城乡低保:一个群众也不能少

40年来,甘南州民政系统努力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兼顾,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创新、砥砺奋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甘南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8年,甘南州开始在合作市进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每月90元,保障对象988人,月人均补助水平37元。199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甘南州全面推开。截至2017年底,甘南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3206户31384人,保障面占甘南州城镇人口的22%,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7.6%,合作市达到541元,临潭等7县达到49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7.6%达到419元,实行差额保障。从1998年至2017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99亿元。2006年10月,农牧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启动,小范围、低标准推行此项政策,6.7万农牧村贫困人口纳入了保障范围。

甘南州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扩面提标、清理规范、精准认定,2017年底,甘南州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6516户158014人,保障面占甘南州农村人口的28%。农村低保标准由最初的600元/年提高到3720元/年,增长了520%,从1998年至2017年共发放低保金16.25亿元。

养老服务:让“空巢”变“暖巢”

改革开放以来,甘南州民政系统抢抓机遇,以项目实施促进民政福利事业发展,甘南州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得到较快发展。截至2017年底,甘南州共投入18500万元,新建、改扩建社会福利机构17个,敬老院33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0个,农牧村互助老人幸福院320个,特困僧尼寺院供养点10个。

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会福利院(福利服务中心)8个、敬老院22个,设置养老床位1600张,甘南州入住福利院老年人224人,床位利用率52.3%,入住敬老院老年人246人,入住率28%。甘南州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惠民政策: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2006年以来,甘南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各县市已经把五保供养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五保户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出台了《甘南州农牧村五保供养实施意见》。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新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五保对象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制定了《甘南州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施方案》。至去年底,甘南州有特困供养人员3776人(集中供养285人,分散供养3491人),按照集中供养6432元、分散供养5187元的新标准执行。同时,将城市低保中剥离出的82名“三无”人员,按7566元的省级标准纳入了城市特困救助供养范围。

为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2006年,甘南州全面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建立了资助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合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慈善大病关爱救助、临时救助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救助机制,由单一的住院救助发展为住院、门诊、资助参保参合、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由原来的“医前垫付、医后报销”转变为“随来随治、随结随走”的一站式即时结算。

从1998年至2017年,甘南州共救助困难群众194.76万人次,支出2.3亿元。重特大疾病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病种由26种扩大到50种,形成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报销模式,有效解决了农牧村贫困家庭基本医疗问题。2010年甘南州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截至2017年底,为因灾、因病、因突发性事故等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群众及时提供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5.82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6亿元。

2017年甘南州救助困难群众21.7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4158.7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3413人,发放救助金2300万元。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24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参保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实行兜底救助。

关爱孤残:让爱撒满人间

2013年,州委、州政府将提高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列入民生实事,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生活费由8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由440元提高到640元,及时落实了孤儿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使孤儿生活和学习等得到有效保障。

从2012年开始,对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进行集中收养。截至2017年底,甘南州共有重度残疾儿童330名,其中愿意入住福利院(儿童部)实现集中养育重度残疾儿童24名。将甘南州1137名留守儿童和982名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监管体系,留守儿童中163名无人监护、1人辍学、18名无户籍、305名监护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困境儿童中享受孤儿保障514名,甘南州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规模不断扩大,孤儿人数由2012年的21名新增为现有的45名,其中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6名。州县市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按现行分散供养孤儿标准每月64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月1000元,自筹资金发放生活保障金。

回望,是为了更好地前行!40余载春华秋实,已然铭刻下甘南州崭新的历史坐标。侧耳倾听,座座帐篷里飘出的幸福之歌格外嘹亮,一项项社会管理创新举措,温暖着群众的笑脸,滋润着百姓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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