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法院公开审理一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日前,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春兰等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系漳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三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张春兰、陈新军、成爱林、陈爱忠多次纠集在一起,以盈利为目的,以殴打、威胁、恐吓、滋扰、哄闹等方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汪小刚、成红银涉嫌参与部分张春兰犯罪团伙的“非法讨债”活动,但平时与张春兰等联系不紧密,其行为构成犯罪,但不认定为“恶势力”成员。
该案由漳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出庭支持公诉,张春兰等6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工作历时8个小时,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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