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至3月29日定西市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依据《定西市环境信访问题办理规定》规定,现将2018年3月16日至3月29日定西市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编号:11*
举报时间:2018年3月13日
来访:漳县武当乡砖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气、废物,严重影响砖厂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涉及县区:漳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已于2018年3月13日转漳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漳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县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武当乡负责同志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调查,漳县武当乡远门建材厂厂区建有黏土、页岩、煤矸石堆棚,对废弃物进行了专门堆存,目前建设的一次码烧轮窑将对烧制废砖等固体废弃物进行破碎利用;厂界与周边居民区最近距离为800米左右,在生产过程中,对群众身体健康未造成直接影响;厂界周边虽有耕地,但漳县相关部门一直以来未发现对群众农作物的正常生产产生影响。
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武当乡远门建材厂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等发生了重大变动,未重新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于2017年10月份开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脱硫除尘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于2018年3月15日开始进行调试。漳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漳环责改字[2018]1号),责令漳县武当乡远门建材厂停止建设和调试,依法报批环评变更文件。并依法查封了该厂砖机和供电等设施设备。同时,漳县环保局已进行立案查处,下发了《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漳环罚告字[2018]1号)。漳县国土局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开采方案在矿权范围内分台阶进行开采。目前,当事人向漳县环保局提交了整改计划,已停止建设和调试,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正积极进行整改中。
编号:12
举报时间:2018年3月19日
12369举报电话:渭源县会川镇西关八队有一商砼站,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灰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
涉及县区:渭源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已于2018年3月20日转渭源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渭源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县环保执法人员和会川镇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商砼站位于渭源县会川镇西关村金滩工业园区内,全称为渭源县会川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等手续齐全,法人王伟,现场负责人汪斌,生产人员7人,投入车辆5台。尽管有1座防噪声彩钢房和2台防尘设备均正常投入运行,但由于生产场所与居民区距离毗邻,生产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为此,该企业已于2018年2月1日和会川镇李家崖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征得3.77亩集体土地并积极办理环评手续,准备整体搬迁。漳县环保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后搬迁到新址进行生产。
编号:13
举报时间:2018年3月14日
12369举报电话:临洮县龙门镇东五里处往邮政局方向310国道施工,施工路面长期未洒水,扬尘污染严重,对道路两边生活的居民出行带来极大的影响。
涉及县区:临洮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已于2018年3月16日转临洮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临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信访问题的查办,第一时间组织县环保、交运等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调查,该施工路段为G310线陇西至临洮段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由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途径临洮县密店镇和龙门镇,境内全长25.08公里,目前正处于道路基层施工阶段。该施工路段项目部共有4辆洒水车用作路面降尘工作,每辆洒水车容积约12方,检査过程中有一辆洒水车正在酒水作业,另一辆洒水车停在施工路段旁边,负责人称“该车在酒水过程中出现故障,剩余两辆在东段实施洒水作业”。由于该路段实行不封闭施工,来往车辆较多,在车辆通行时有扬尘现象。
针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临洮县已要求县交运局、环保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关于G310线陇西至临洮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定环发〔2016〕327号)要求,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同时根据现阶段天气、季节、路面状况等,及时增加洒水频次,减少扬尘。下一步,临洮县将对该路段的扬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编号:14
举报时间:2018年3月16日
定西环保舆情:陇西县菜子镇中川村的村委会居然把多年来遗留下来未处理的垃圾拉到了上马家沟社,垃圾全部倒在了村民的眼前。气味可想而知,现场不堪入目,这难道就是为村民办事吗?
涉及县区:陇西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已于2018年3月16日转陇西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陇西县环委会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县环保局和菜子镇政府联合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调查,3月5日,陇西县菜子镇组织开展了全域无垃圾全民大扫除活动。此次活动中,中川村保洁员在未请示中川村村委会的情况下,私自将学校清理的杂草等垃圾倾倒在中川村上马沟社的废弃坑内,该处远离群众居住地两公里。3月6日,接到群众反映,菜子镇综合执法所立即调查,并组织中川村村两委干部及保洁员将该处垃圾清运到菜子镇垃圾中转站。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陇西县菜子镇已于3月6日处理到位。该废弃坑远离水源,不存在污染水源的问题,且远离群众居住地两公里,视野之内无垃圾。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陇西县环委会将继续督促菜子镇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菜子镇全域无垃圾实施方案》要求,将镇域内所有垃圾必须转运到菜子镇垃圾中转站,由菜子镇环卫队统一清运到陇西县高台山垃圾处理场。
编号:15﹡
举报时间:2018年3月13日
省厅转办:2018年3月13日,省环保厅转办定西市群众网络投诉,反映陇西县巩昌镇周家庄与柳树林交叉地段谈、蔡两家石灰窑环境污染。该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极大,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涉及县区:陇西县
转办时间及责任单位:已于2018年3月16日转陇西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陇西县环委会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环境监察大队深入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经调查,这两家石灰窑分别为位于陇西县巩昌镇东巷村三队的蔡家滩和柳树林桥头处,负责人分别为王守仁和淡虎才,该二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石灰,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陇西县环保局立即下发了责令停产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两家石灰窑已全部关停。由于该石灰窑为建筑石灰土窑,属于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四十一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陇西县环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陇西县建材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陇政发[2017]63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将联合县工信局、县综合执法局和巩昌镇政府,以县环保局牵头,联合调查该案件,依法严查此类环境污染问题。该信访案件后续处理正在进行,案件办结后另行公布结果。
带“*”信访件要求在10日内办结,其他均在5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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