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全力做好命案防控工作
□张建明
近年来,渭源县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渭源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命案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命案发生,严防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高站位谋划,建强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依托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组建三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保证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上报、调处,确保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高位推动。2015年成立的渭源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探索建立了“1+5+N”机制(“1”即由县委政法委指导,“5”即公、检、法、司、信访等五单位联动,“N”是指涉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参与),对乡镇和村(社区)未调处成功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统一上报至中心,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调处化解,调处成功的及时制作卷宗,进行司法确认回访,调处不成功的,交由法院依法处理,法律援助、律师全过程参与。今年来,中心共调处重大矛盾纠纷18件,成功率83%,其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6件。
全覆盖宣传,做实源头预防。强化法治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开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集中宣讲的方式,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家风,倡导社会新风尚。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作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案件专题片(微视频),利用新媒体推送至每村每社,开展“以案说法”,上好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
多元化调解,做到案结事了。全面排摸矛盾纠纷,由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牵头,全面做实乡(镇)、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靠实16个一级网格、220个二级网格、1576个三级网格、1462名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责任。三级、四级网格员每周排摸上报一次矛盾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对网格员、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等排摸发现的矛盾纠纷,由村综治中心统一登记。村综治中心及时综合研判,按黄色、橙色、红色确定等级,黄色矛盾纠纷由村级组织调解,橙色、红色矛盾纠纷上报乡(镇)综治中心组织调解。强化信息互通,对公安机关发现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法院及民政部门受理的离婚案件,第一时间将办理情况反馈当事人所在乡(镇)综治中心,对纠纷当事人跨乡(镇)常住的,重点对农村进城务工、带孩子上学人员引发的矛盾纠纷,暂住地乡(镇)综治中心及时将矛盾纠纷情况告知其常住地所在乡(镇)综治中心。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及乡(镇)、村(社区)、网格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用,对各类邻里纠纷、轻微伤害、毁财纠纷、婚姻矛盾,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进行调处,努力将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同时依托法院家事审判庭,对已受理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做好诉前调解,针对冲动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签发婚姻冷静期告知书,由县法院牵头,乡(镇)综治中心配合做好持续调解工作。
常态化回访,防止问题反弹。对于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按照“谁调处、谁回访”的要求,及时进行回访,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并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出现反弹。对法院受理、民政办理婚姻案件以及乡(镇)、村(社区)两级调解失败的当事人,乡(镇)、村(社区)调解队伍确定专人及时沟通、了解掌握思想动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确保其依法履行判决。调处工作进展不顺畅的,由所在村(社区)根据情况建立服务小组进行调处,同时向乡(镇)综治中心报告情况,组织专人持续疏导,直至矛盾全面化解。
(作者为渭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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