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法院成功化解7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定西日报 2019-04-24 08:30 大字

近日,渭源法院会川法庭成功调解了包某某等七人起诉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7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被告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渭高速公路第三标段建设工程,因工程需要需占用包某某等七户村民的耕地。2016年3月8日,包某某等七户村民与被告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临时用地租赁协议》和《临时用地补充协议》,被告租赁包某某等七原告位于渭源县上湾镇上湾村包家湾社的水浇地共计11.36亩,租赁期限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后,被告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对七原告的土地进行恢复,也没有修建挡水墙和灌溉渠。多次协商未果后,今年1月14日七原告分别诉至渭源法院。受理后,因该案涉及到七名原告,而且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各有不同,同时七原告之间又因地块分界产生猜疑,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庭前进行调解,先向原、被告双方释明了法律关系、法律规定、协议的效力等等,然后耐心细致的给当事人做工作,让他们相互理解、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通过法官的反复调解,七原告最终与被告达成了协议,七原告自行复耕土地、修建挡水墙和灌溉渠,被告总计给付七原告土地补偿费、复耕费、修建挡水墙和灌溉渠等费用共计139000元。

至此,七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集体上访的案件通过法院的调解处理圆满画上了句号。张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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