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建立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及资金分配使用报告备案制度
渭源讯近期,为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精准监督,确保扶贫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落到实处,渭源县纪委牵头制定了《渭源县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及资金分配使用报告备案制度》。
制度规定,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涉及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的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等19家部门和单位为报告备案的主体。
制度要求,各报告备案主体必须将涉及本单位本年度的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计划及项目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的相关资料,在项目、资金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纪委党风室备案。涉及本单位本年度的扶贫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如有所变动,须在项目、资金变动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党风室备案。同时,明确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及资金分配使用报告备案工作,提高报告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为全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准确资料。焦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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