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罗法庭执结一追偿权纠纷案
近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通渭县法院榜罗法庭办公室的宁静。“你好,我们是瓜州县公安局柳园公安检查站,你院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的被执行人蔺某已被我们控制……”
这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案件标的近7万元,蔺某是本案的被执行人。2012年1月,由李某担保,蔺某向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蔺某一直未偿还。2014年5月,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李某与蔺某一同起诉至通渭县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于2016年7月清偿了该笔借款及利息。随后,李某将蔺某起诉至通渭县法院,法院判决后,蔺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蔺某下落不明,法院遂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同时对被执行人蔺某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接到电话后,榜罗法庭干警立即与院机关执行干警联系,成立了由4名干警组成的执行行动组,由案件承办法官带队,前往瓜州执行,与柳园公安检查站顺利完成交接。蔺某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说服教育下,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书写了悔过书,当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并表示将积极与李某协商剩余执行款项的履行事宜,与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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