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法院:成功执结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定西日报 2019-03-04 08:48 大字

近日,通渭法院执行庭接到了来自岷县公安局教场派出所的电话,称通渭县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网上临控的被执行人刘某已被控制,通知尽快来带人。接到通知后,执行庭第一时间安排执行干警驱车赶往岷县。

孙某系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孙某因刘某拖欠钢材款,将其诉至通渭县法院,经主持调解,刘某同意偿还孙某钢材款,并约定偿还期限,但刘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刘某下落不明,遂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但一直未果,经执行干警调查,刘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无不动产登记信息,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因其下落不明,移送公安机关查控尚无结果,申请执行人无可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导致该案无法执行,故依法终结了孙某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随着刘某被公安机关控制,法院干警对其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刘某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想办法履行法律义务。随后,刘某履行了部分执行义务,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重庆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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