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在建工程房屋抵押借款不得转让所有权的公告

天水晚报 2018-09-07 11:44 大字

借款人:何降霞,男,身份证号码:612501197104110054,身份证住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199号904。何降霞于2016年12月14日在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壹仟捌佰万元整(现借款余额为壹仟叁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3日(到期展期一年,展期后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2日)。何降霞用甘肃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水市秦州区佳水岸小镇2幢1单元1层101室的在建工程房屋所有权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期限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2日,以此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抵押担保。在抵押期间内,甘肃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得转让该房屋,任何人也不得受让该房屋,如果受让该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以无条件变卖该房屋受偿借款,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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