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建生住宅楼及商铺抵押借款不得转让所有权的公告

定西日报 2018-06-25 07:44 大字

借款人:张建生,身份证号码:622424196910180010。抵押担保人:张建生。身份证号码:622424196910180010。张建生于2018年6月25日在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贰佰陆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4日,张建生愿意用自有的位于通渭县平襄镇西街24号(原淀粉厂)一楼商服(邦赛店)及二号楼三单元502室住宅楼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期限为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4日,以此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抵押担保。在抵押期间内,张建生不得转让该房屋,任何人也不得受让该房屋,如果受让该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以无条件变卖该房屋受偿借款,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8年6月24日

新闻推荐

黄土地上的致富花 ——通渭县产业扶贫工作侧记

通渭县李店乡李店村村民采摘金银花。定西日报记者晁君杰本报记者杨世智6月8日,通渭县李店乡李店村像赶集一样热闹,十里八乡...

通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通渭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