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检察院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获法院支持

定西日报 2018-05-16 08:04 大字

通渭讯(通讯员董文武张婧)日前,通渭县法院对通渭县检察院办理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作出决定,支持对涉案人张某某进行强制医疗。

涉案人张某某系通渭县马营镇人,案发时在其家里持斧头将其公公霍某砍死。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后对张某某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经鉴定,张某某作案时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应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后侦查机关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案件移送通渭检察院进行审查。经审查,张某某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证据确实、充分,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遂提出了强制医疗申请。目前,涉案的精神病人张某某已由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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