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来”与“走出去”——通渭县法院陇山法庭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侧记通讯员 朱亮军

定西日报 2018-04-11 07:46 大字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法院受理案件数持续增长。而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之前承担办案职责的审判员没有进入员额,导致法院内部办案人员骤减,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如何解决这一棘手问题,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各级法院都在不断探索和尝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小额速裁、轻刑快办等应运而生。陇山法庭作为县法院的前沿阵地,也进行了有益尝试。

立案关口,在严格执行登记立案制的前提下,针对案件特点,推荐当事人选择最为有利的诉讼途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债权债务纠纷类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程序或支付令督促程序解决;对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引导通过当地调解组织或土地管理机关解决;对有矛盾又不愿意起诉,双方当事人无法自行解决的,积极联系调解组织介入,发挥“请进来”作用,调解达成协议后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通过立案关口的把控和分流,诉讼案件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没有大幅增长。相比较下,确认案件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已达上年度的一半以上。

如果是单纯的就案论案、坐堂问案,显然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此,针对不同案件,陇山法庭适用不同的审理方式。例如陇川镇某村两户村民因新农村拆迁征地发生肢体冲突,引发矛盾纠纷,一方多次上访缠访。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裁决未达双方满意后,一方以身体侵权提起诉讼,另一方提出反诉。通过送达走访,办案人员认为该案焦点在于土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遂积极联系陇川司法所、驻该村镇干部以及村委会负责人,“走出去”,在开庭前就土地问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办案人员从实际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双方撤诉。经过几轮动员,双方各自撤回了起诉。这种引进来的方式不仅可以解决法院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还可以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且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阶段。

“请进来”是一种策略,“走出去”更能及时解决纠纷。陇山法庭与辖区乡镇政府、调解组织、公安派出所等积极联系,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动机制。对调解组织、派出所等现场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只要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庭便第一时间派人进行确认,防止久调不决、久拖无果和当事人出尔反尔的现象发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是派出法庭的职责所在,也是突出便利服务群众的巡回审判方式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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