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检察室监督摆问题 刑执局建议获采纳
通渭讯近日,通渭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就该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3名社区矫正人员虚管问题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司法局书面回复表示对该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并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
2017年6月,通渭县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中发现,刘某某、冯某某、李某某三名社区服刑人员未按期当面向辖区司法所提交个人思想汇报,个别人员未提交思想汇报的时间已近一年,存在明显的虚管问题。发现这一问题后,乡镇检察室及时向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进行了书面通报。考虑到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管控关系到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及刑罚的正确执行,该院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考验期快满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强化基层司法所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
7月13日,通渭县司法局向县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在回复中,该县司法局表示,对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督促各乡镇司法所组织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虚管、脱管、漏管和违反管理规定等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监管教育措施,做到“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陈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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