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委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全市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本报讯为确保全市机构改革顺利推进,1月19日,市委办公室发出《关于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全市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在改革工作中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严守政治纪律,严守组织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严守财经纪律,严守保密纪律等“七个严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改革过程中要坚守纪律底线,坚决做到“十个不准”。即: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造谣信谣传谣,混淆视听,歪曲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准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的决定;不准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不准在改革过程中推诿扯皮、拒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造成工作断档;不准利用机构改革名义自定政策、自设标准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以及借欢送会、迎新会等名义发放补贴和纪念品;不准以干部调动、机构调整名义搞迎来送往、公款吃喝、相互请吃以及借考察名义公款旅游;不准借机构改革名义超标准配备、装修办公用房,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违规更换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不准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不准回避矛盾,不担当、不作为,以默许、支持、参与非组织活动等方式向组织施压;不准干涉、妨碍或阻挠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机构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任何情况下都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
通知要求,市、县区党委要依托机构编制部门,联合组织、人社、财政、档案、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共同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纪监察贯穿于全市机构改革的始终,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执行好机构改革相关部署要求。甘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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