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不容诋毁检察维护公益 陕西一男子网络侮辱烈士被批捕
3月30日,四川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在抢险救灾的过程中,定西岷县籍森林消防队员赵耀东和其他29名消防人员、地方干部群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就在人们沉痛悼念之时,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张某于4月1日在新浪微博发表不当言论,侮辱四川凉山因救火牺牲的英雄烈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4月16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并拟对张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张某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岷县人民检察院征求近亲属意见。岷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在收到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征求意见函后,第一时间赶往赵耀东烈士的家乡,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征求赵耀东烈士父母的意见,慰问家属,并转达岷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对烈士及其家属的悼念和慰问。该院民行科科长田红卫详细解说法律后,赵耀东烈士的父母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委托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希望能严惩侮辱英雄烈士的张某,使其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
岷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访时说,英雄已逝,浩气长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牛小亚通讯员马雪涛
新闻推荐
□张庆民“包家沟的地方好,柏油马路村边绕,文化广场镇里建,村民衣裳更鲜艳……”包家沟村村民这样用“洮岷花儿”歌...
岷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岷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