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本报岷县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杨世智 通讯员马海霞 马彪寿)日前,岷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岷县人民检察院继2017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荣誉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开拓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其中,2013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159件1821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1件75人,挽回经济损失930余万元;深入开展环境资源等领域系列专项行动,办理审查民事和行政检察案件93件。同时,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推进各项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信息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压力管理、奖惩管理、制度管理的“五个管理”模式,强化科学管理提升业绩水平,先后多次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全市先进检察院”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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