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法院审理首例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定西日报 2018-09-01 08:38 大字

日前,岷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岷县监察委员会查办的岷县清水乡财政所原所长何某某挪用公款罪一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院审理的首起由监察委调查完毕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本案由岷县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后,于2018年7月11日移送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岷县检察院于2018年8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曾燕菊

新闻推荐

岷县税务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岷县讯近日,岷县税务部门来到梅川镇西坝村玉科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送去了《鼓励和引导农村“三变”改革发展税收优...

岷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岷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