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例治愈患者完成医保报销 个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2月3日上午,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陇西县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潘某某办理了医保报销。潘某某医疗总费用 11016.9元,基本医保补偿6621.2元,个人自付费用4395.7元由财政承担。
潘某某于1月22日因发热症状在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月2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过11天的精心治疗,2月2日核酸检测认定及省级专家会诊后认为符合出院标准,决定解除隔离,准予出院。根据省市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陇西县对确诊、疑似及住院留观病人的医疗费用全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分级兜底,全部给予解决,个人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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